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至2000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辅警103人,其中,勤务辅警75人,文职辅警28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辅警,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5月18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特巡警办公室(一楼东侧101),联系电话:0633-7955108。
3、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应聘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通知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4、资格审查: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近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职位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测评项目:男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由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体检、毒检、政治考核环节,名单在岚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zlanshan.gov.cn/index.php)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毒检、政治考核
按照招聘职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毒检、政治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毒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在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毒检、政治考核由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毒检合格后由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负责组织政治考核,体检、毒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七、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毒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日照市安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所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640元;合同期,当年度月工资为2372元,具体构成如下:①基本工资2272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②工龄补贴50元/年;③绩效工资100元/月。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发放服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633-7955108
附件2.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日照市安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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