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0年7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六)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警12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辅警,按劳务派遣形式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郑州路78号)政工室,联系电话:0633-7997365。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分行出具),并提前打印填写《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职位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测评项目:男性 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由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政治考核、体检、毒检环节,名单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核、体检、毒检
按照招聘职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选。政治考核、体检、毒检由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组织。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七、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所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730元;合同期,当年度月工资为2242.53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另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发放服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633-7997365
附件1、《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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