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2019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莒发〔2015〕13号)、《莒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莒人组发〔2017〕1号)要求,结合我县专业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起点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本科起点学历),或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本科起点学历)且所学专业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档次,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90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计划聘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见《莒县2019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9:00—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20日11:00起
报名网址:莒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20日11:00—7月1日18:00
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按网上初审通过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原始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不同考场之间,采取考场平均分找差方式调平考场打分差异,以平均分最高考场的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为基准,其他考场每名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加两考场之间的平均分之差,为面试最终成绩。
根据面试最终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最终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调剂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差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最终成绩相同且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最终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当日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面试最低最终成绩。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对象应配合考察组,协调调取、查阅个人档案,超过一个月无法调取、查阅档案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考生档案基本信息涂改、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实行顺序调剂,按照工程类岗位1(可调剂1个)、经济管理类岗位1(可调剂1个)、文史法学类岗位1(可调剂1个)、普通管理岗(最多可调剂15个)的顺序进行调剂。对现场资格审查或考察造成的空缺,在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使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岗位分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综合确定,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人事关系委托莒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根据全县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要求,采取考核或考察等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信息发布网站:莒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莒县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62837、7962839
附件: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名单、招聘计划、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下载.doc
莒县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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