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公告
经研究确定,2020年继续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引进范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球前400名海外高校(以ARWU、QS、THE最近一次公布的排名为准)毕业。
3.全日制本科生:42所高校和98所高校重点学科本科毕业(见附件2)。
4.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二)引进数量
48名。具体引进计划职位表见附件3。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已在日照市参加工作的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与市、区(县)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3日11:00—3月27日17: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登录灯塔-日照先锋网(http://www.rzzzb.gov.cn/) 或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zhrss.gov.cn/)或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rizhao.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上传照片界面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单位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3月23日11:00—3月27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日照市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面试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市属国有企业按照结构化面试要求,自行组织面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对面试过程进行监督。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统一部署,由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单位)开展考察,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引进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递补不超过2次。
对参加校园招聘面试通过,且符合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标准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纳入我市2020年引进人才“专项计划”管理。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引进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灯塔-日照先锋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管理使用
1.入院管理。按“专项计划”引进的人才人事关系纳入日照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管理。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人事关系放在企业管理。
2.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试用期制度执行,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会同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薪资待遇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薪酬标准执行。
3.后续管理。引进的人才,作为市属国有企业后备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和国资部门会同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管理,考核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工作满6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允许调入事业单位工作。
九、政策措施
1.补贴补助。按照《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日发〔2018〕36号),对引进的择业期(毕业3年内,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社保(房租)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择业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社保(房租)补贴;对引进的择业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月发放800元生活补贴,自2018年应届毕业生开始发放。
2.随迁配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的随迁配偶需要安置的,由引进单位协助、个人联系等方式进行。原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和引进单位优先推荐工作。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优先予以落实。
4.博士研究生可就近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各园区人才公寓,不再享受社保(房租)补贴。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请及时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0633-8781212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3-8866215
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633-368836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0633-8777835
附件3:日照市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职位表.xlsx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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