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2023年“筑梦日照 成就未来”驻日照高校专场招聘会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赴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市直高中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3届毕业生(不含省属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等材料。2023 年应届毕业生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日照市范围内的在编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共10个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
2.现场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的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超过5:1的岗位,采取面谈初选的方式,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低于5:1的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1.面试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正式聘用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省级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毕业生提供奖励证明;
(5)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需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附件1.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日照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