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属监狱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山东省属监狱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关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有关规定,共33人确定为体检人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确认
请参加省属监狱机关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6月10日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各监狱机关所公布邮箱(见附件1)。
(二)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体检,招录单位:XXX,招考职位:XXX”。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放弃体检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2021年6月10日16:00前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各监狱机关指定传真号,或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用人单位。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将于2021年6月11日至6月18日期间,由各监狱机关分别组织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照各监狱机关要求到达集合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四、相关要求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健康码(持非绿码的考生和疫情防控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期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以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1张)。体检当日请着便装。
(二)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48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前保持空腹。
(三)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四)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或扰乱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各监狱机关联系电话见附件1。
附件1.2021年山东省属监狱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