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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泰安市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232人)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4年6月29日至1997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2014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9:00-7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6月29日11:00- 7月3日16:00
报名网址:东平县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子网站:http://www.dongping.gov.cn/0113/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6月29日11:00- 7月3日16:00
县人社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6月29日11:00-7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5年7月4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7月22日9:00- 25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予以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5年7月2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考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地址: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到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教育(岗位代码为“2”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大类,各类均考两科,考试科目均为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相应学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类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
(二)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类岗位采用模拟讲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等。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基础知识成绩仍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医院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进入体检环节时排列的名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2830076 15662088107
附件:1. 2015年泰安市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
2015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类别 | 招聘专业 | 招聘计划 | 代码 | 单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备注 |
综合类(75) | 法学 | 7 | 101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1)、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县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1)、县粮食流通监督稽查大队(1)、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属执法中队(1)、县道路运输管理处(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 5 | 102 |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2)、县滨河新区财税管理服务中心(1)、县人民医院(1)、县第一人民医院(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计算机类 | 5 | 103 | 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2)、县防暴大队(1)、县社会保险事业局(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经济与贸易类 | 3 | 104 | 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县滨河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1)、东平现代国际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农业经济管理类 | 2 | 105 | 县农村工作办公室(1)、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公共管理类 | 2 | 106 | 县土地开发综合整治中心(1)、县滨河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机械类 | 2 | 107 | 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1)、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建筑类 | 2 | 108 | 县园林绿化局(1)、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属执法中队(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土木工程 | 2 | 109 | 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1)、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或水利类 | 2 | 110 | 县东平湖管理委员会(1)、县水利勘测设计室(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地质类 | 1 | 111 | 县矿产业管理委员会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工程管理 | 1 | 112 | 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或视觉传达设计 | 1 | 113 | 县广播电视台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农学、园艺或农业资源与环境 | 1 | 114 | 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农业经济管理类、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 1 | 115 | 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农业水利工程或水利类 | 1 | 116 | 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土木工程或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1 | 117 | 县房地产管理局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网络与新媒体或传播学 | 1 | 118 | 县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心理学类或社会学类 | 1 | 119 | 县社会福利中心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新闻传播学类 | 1 | 120 | 东平报社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艺术设计学或视觉传达设计 | 1 | 121 | 县博物馆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2 | 122 | 县环境监察大队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或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1 | 123 | 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财务管理、会计或会计电算化 | 2 | 124 | 县引湖电灌管理总站(1)、县第三人民医院(1)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地质工程与技术类 | 1 | 125 | 县土地资产监管中心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水环境监测与保护 | 1 | 126 | 县环境监察大队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或水利水电设备类 | 1 | 127 | 县引湖电灌管理总站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农业水利工程或水利类 | 1 | 128 | 沙河站镇下属事业单位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城镇规划与管理类 | 1 | 129 | 银山镇下属事业单位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普通管理A | 10 | 130 | 县防暴大队(1)、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县园林绿化局(1)、县粮食流通监督稽查大队(1)、县滨河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1)、县滨河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1)、县滨河新区财税管理服务中心(1)、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属执法中队(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
普通管理B | 7 | 131 | 县环境监察大队(1)、县道路运输管理处(1)、东平街道下属事业单位(1)、彭集街道下属事业单位(1)、老湖镇下属事业单位(1)、戴庙镇下属事业单位(1)、旧县乡下属事业单位(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
定向岗位A | 3 | 132 |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1)、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1) | 本科及以上 | 仅限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 |
定向岗位B | 2 | 133 | 接山镇下属事业单位(1)、银山镇下属事业单位(1) | 专科及以上 | 仅限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 |
教育类(91) | 学前教育 | 1 | 201 | 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高中语文 | 4 | 202 | 东平高级中学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高中数学 | 4 | 203 | 东平高级中学(2)、东平明湖中学(2)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高中英语 | 4 | 204 | 东平高级中学(2)、东平明湖中学(2)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高中生物 | 3 | 205 | 东平高级中学(1)、东平明湖中学(2)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高中音乐 | 2 | 206 | 东平高级中学(1)、东平明湖中学(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高中政治 | 1 | 207 | 东平明湖中学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高中历史 | 1 | 208 | 东平明湖中学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高中物理 | 1 | 209 | 东平明湖中学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语文 | 3 | 210 | 东平县佛山中学(1)、乡镇(街道)中学(2)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数学 | 9 | 211 | 东平县实验中学(1)、东平县佛山中学(1)、乡镇(街道)中学(7)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英语 | 5 | 212 | 乡镇(街道)中学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地理 | 5 | 213 | 东平县实验中学(2)、东平县佛山中学(1)、乡镇(街道)中学(2)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历史 | 3 | 214 | 东平县实验中学(1)、东平县佛山中学(1)、乡镇(街道)中学(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生物 | 7 | 215 | 东平县实验中学(3)、东平县佛山中学(1)、乡镇(街道)中学(3)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物理 | 4 | 216 | 东平县实验中学(3)、乡镇(街道)中学(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化学 | 2 | 217 | 乡镇(街道)中学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政治 | 1 | 218 | 乡镇(街道)中学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小学语文 | 13 | 219 | 东平第四实验小学(6)、乡镇(街道)小学(7)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小学数学 | 8 | 220 | 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1)、东平第四实验小学(3)、乡镇(街道)小学(4)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小学英语 | 4 | 221 | 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1)、乡镇(街道)小学(3)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幼儿教育 | 4 | 222 | 乡镇(街道)幼儿园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定向岗位C | 2 | 223 | 乡镇(街道)小学 | 专科及以上 | 仅限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卫生类(66) | 临床医学 | 3 | 301 | 县人民医院(2)、县中医院(1) | 研究生 | 要求专业对口 |
临床医学 | 13 | 302 | 县人民医院(8)、县中医院(3)、县第一人民医院(2)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护理学 | 4 | 303 | 县人民医院(2)、县中医院(2)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护理或护理学 | 2 | 304 | 县第一人民医院(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心理学类 | 2 | 305 | 县人民医院(1)、县第一人民医院(1)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针灸推拿学或康复治疗学 | 1 | 306 | 县人民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 | 1 | 307 | 县人民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医学影像学 | 1 | 308 | 县中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麻醉学 | 1 | 309 | 县中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中医学或中西医临床医学 | 1 | 310 | 县中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或医学检验 | 1 | 311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药学 | 1 | 312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临床医学 | 14 | 313 | 县第一人民医院(2)、县第三人民医院(4)、沙河站镇卫生院(2)、接山镇卫生院(1)、大羊镇卫生院(1)、梯门镇卫生院(1)、银山镇卫生院(1)、商老庄乡卫生院(1)、新湖镇卫生院(1)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护理 | 12 | 314 | 彭集卫生院(2)、接山镇卫生院(2)、大羊镇卫生院(1)、梯门镇卫生院(1)、旧县乡卫生院(1)、斑鸠店镇卫生院(1)、银山镇卫生院(1)、商老庄乡卫生院(1)、新湖镇卫生院(1)、沙河站镇卫生院(1)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护理或护理学 | 4 | 315 | 县第一人民医院(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 | 2 | 316 | 县第三人民医院(1)、斑鸠店镇卫生院(1)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中医学 | 1 | 317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药学 | 1 | 318 | 新湖镇卫生院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 |
中医学或针灸推拿 | 1 | 319 | 旧县乡卫生院 | 专科及以上 | 要求专业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