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
2015年泰山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工作的程序,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二、面试地点
泰安市第六中学新校(泰安市泰山区花园路266号)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岗位匹配度、应变、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设置思考室、答辩室。
四、注意事项
1、2015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缴费单据,到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携带上述材料及代领人本人身份证。
2、考生于8月14日早6:50前到面试考点候考室集合。面试开始后还未到达考点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出场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4、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殊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期间需全天封闭,请各位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