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电视主持人简章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需要,拓展节目容量,提高节目质量,提升广播电视作为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和服务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男、女各1名)电视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播音主持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敬业精神;
2、播音主持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汉语言文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及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
5、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6、年龄2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 8月28日。
2、报名须提供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标准照3张、彩色生活照数张,播音主持作品(5分钟主持节目视频和3分钟音频资料,以DVD格式制作成光盘,仅限于在包装盒上标注姓名,音视频资料中禁止透露和标注个人信息,资料请备份,不退还),初试费每人40元。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泰山区公开招聘电视主持人报名登记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4、报名地点:泰安市泰山区广播电视台二楼东会议室(东湖路371号)
咨询电话:0538—6189195 6116406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资格审查: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初试:初试采用专家评委组评审播音主持作品的方式进行。男、女均按1:6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如进入复试人数达不到1:6比例,则按实有人数进入复试。
3、复试: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委异地聘请。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通过现场播音、个人才艺展示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0分,其中播音70分,才艺展示30分。面试时间12分钟,其中准备2分钟,现场播音不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二次面试,按成绩排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4、体检和考察。对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对体检合格人员,区广播电视台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全面考察。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泰安市泰山区广播电视台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