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察通知
根据《2016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教育类考察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时间
2016年10月9日—10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察政审事项
1、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于10月9日到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城长寿路265号县砂管局院内一楼)领取调档函,领取调档函后自行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移。
2、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及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考察表。
3、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手写个人总结一份。
4、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个人档案(含教师资格认定表)、《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个人总结。
5、档案及相关材料于10月12日前提交至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能提供档案及相关材料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6、考察政审阶段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10月10日前与县人社局联系,并上交由本人书写的自愿放弃承诺书(需按手印)。
咨询电话:0538-5620056。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并保持通讯畅通。
点击下载: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