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结合本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人员须在2021年6月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7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14人,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7日11:00-6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shlzyxy.com,点击报名链接http://qzpta6.chinasyks.org.cn/New_tahlzyxy/index.html#/inde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人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
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7日11:00—6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的笔试人员,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按照通知时间,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7日11:00— 6月12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将相关材料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发送至审核电子邮箱tshlzyxyzzrsc2021@163.com
,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我院收到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在报名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不通过的,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并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向我单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PDF版。
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报到证扫描件PDF版。
2、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的学信证明PDF版。
3、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PDF版。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学院教学急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院研究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比例。经研究批准后降低或取消开考比例的岗位,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1、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类和综合类两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经研究批准降低或取消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因自动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我院将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我院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学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人员,可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资格审核电话:0538-8082312
咨询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2021年6月1日
附件: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