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省庄镇2022年农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市、区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省庄镇2022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具有良好的品行,居住在省庄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年龄为16-65周岁、在校学生除外。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年龄为16-65周岁、在校学生除外。
3、残联部门管理登记的农村残疾人,年龄为16-65周岁、在校学生除外。
4、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报名截止时年龄为4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农村公益性岗位46人,主要从事环卫、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治安巡逻、矿山治理管护、荒山绿化管护、农村设施维护等,以及村民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全日制工时制的人员每个月补贴不高于800元,实行小时制工时制的人员补贴按照泰山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 月13日至2022年 4月 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申请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报名。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填写《省庄镇农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登记表》。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彩色一寸照片2张。
(注:根据本人情况,除了填写报名表,还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由村审核盖章后到街道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5、资格审查:由省庄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会同村民委员会进行相应岗位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申请登记内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民主评议择优录用。
资格审查无异议人员,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参会人数不低于本村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结果按高票到低票依次排序,相同票数的按年龄排序,年龄大的排在前列,民主评议结果在村民委员会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 岗前培训和协议签订上岗。
对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民主评议结果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报区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由街道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法律知识、岗位技能、创城知识、消防安全、防疫常识等,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帮扶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续签,《帮扶劳务协议》一般不超过三年。农村公益性岗位《帮扶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管理使用
用人单位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补贴发放、人员退出、协议续签等作出具体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6210332 / 6213123
泰山区省庄镇公益性岗位扩容
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省庄镇2022年农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