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徂汶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徂汶管字〔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徂徕镇实际需求,现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200人(岗位明细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4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彩色一寸照片2张,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徂汶景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民主评议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备案
招聘结束后,人员信息将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村公示无异议的,报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四)培训上岗
经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审批或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务协议签订,并于当月,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徂徕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651082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徂徕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