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山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公开招聘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0个,全部为(乡镇、街道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岗位,按照乡镇政府和街道管理中心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泰山景区城镇区域、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居民(泰山景区城镇区域是指泰山景区所辖城镇社区、乡镇政府驻地村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范围
(一)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城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岗前培训、聘用管理、安排上岗程序组织进行。由各乡镇及街道管理中心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把关。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泰山景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彩色一寸照片三张;
(5)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非泰山景区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流动人员居住登记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19日。
3.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居住地所在乡镇人社所和街道管理中心。
4.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遵守各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由乡镇及街道管理中心进行。
(三)面试测评
1.参加面试测评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城镇公益性岗位由面试测评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测评。
3.测评结果按照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泰山景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各乡镇及街道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岗位技能、法律知识、劳动纪律等,完成培训后上岗。
(五)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培训合格后,由乡镇政府(街道管理中心)或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月最低工资,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实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补贴发放、人员退出、协议续签等作出具体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泰山景区人力资源部:0538-5369166
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人社所:0538-5367928
泰山景区黄前镇人社所:0538-8622627
泰山景区下港镇人社所:0538-8632087
泰山景区街道管理中心:0538-5369265
泰山景区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