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徂汶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徂汶管字〔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求,现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9个,其中,徂徕镇1个、化马湾乡5个、天宝镇3个。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常住徂汶景区或具有徂汶景区户籍并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身有抚养子女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
4、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城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符合第一批招聘公告要求的优先录用。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2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4、报名材料:
(1)大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徂汶景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附件1:2022年度徂汶景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一览表.xlsx
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