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文字工作人员简章》的补充通知
现对《2015年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文字工作人员简章》作如下补充通知:
报名材料中涉及的文字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近三年个人独立完成或以本人为主撰写的全局性、综合性领导讲话、重要文稿以及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文字成果均需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印章。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