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日期时间
日期:2016年3月21日至5月20日。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简章中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处;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托别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不受招聘比例的限制。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以面试和考核的方法进行。
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方式进行。
考核通过对个人科研、业务能力以及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
面试和考核结束后,按面试和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在二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图书综合楼610房间组织人事处。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联系方式:0536-3276332
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袁老师
附件: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