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朐县2016年招考教师简章
2016年,山东省临朐县将公开招考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具体招考计划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职业学校教师职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至8月1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4.应届毕业生及报考职业学校职位的考生不限户籍;其他考生限潍坊户口(或生源地为潍坊);
5.报考普通高中教师职位的研究生,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一致;小学语文教师职位限文科类专业报考,小学数学教师职位限理科类专业报考;幼儿教师职位限师范类专业及非师范类学前教育、音美专业报考。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招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临朐县2016年招考教师报名表》、《临朐县2016年招考教师诚信承诺书》各1份;
2.应届毕业生: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提报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整个过程。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可将空缺的岗位计划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试讲入围人员缴纳试讲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其中,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职位加试专业技能。
1.笔试(100分)。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知识、教学基本功等方面。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试讲(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幼儿教师职位由考生随机抽取1个活动主题,在1小时内设计一堂幼儿教学活动课,并在15分钟内完成展示。
(2)加试(100分)。音乐职位加试主项(即所学专业,占35%)、副项(占25%)、键盘自弹自唱(钢琴,占40%),主项不是器乐的,副项必须加试器乐。体育职位加试跳远、武术、篮球、足球、技巧等项目,各项目均按20%的比例计分。美术职位加试人物速写(时间为20分钟,占30%)和色彩静物写生(时间为2个小时左右,占70%)。音乐职位考生须自带特长乐器,美术职位考生自带画板和其它考试用品。
考试原始成绩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同一学科分组进行考试的,考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五)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笔试、试讲及技能加试成绩分别按40%、5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其他职位笔试、试讲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在《临朐教育网》公告栏内及时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 录用。入围且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管理
1.新录用教师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专任教师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达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合格,享受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2.新录用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实行新录用教师服务期制度,新录用教师与工作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任教服务合同。
六、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4月19日—4月22日
报名地点:临朐县教育局惠民中心(县城龙泉路2698号)
报名联系电话:0536-3212027
2.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9日
3.笔试时间:4月30日
4.公布笔试成绩,确定的试讲人员到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5月9日-10日。
5.面试时间:5月14日
6.确定入围人员时间:5月16日
7.体检时间:5月20日
8.选岗时间:5月26日
9.就业报到时间:7月10日前
本简章由山东省临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陆临朐教育网(http//www.lqjyw.com)查询。
附件: 1.临朐县2016年招考教师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