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6名,其中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41名(A类);面向经验型教师招聘5名(B类)。(具体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 5月14日
(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登陆潍坊高新区教育网(www.wfgxedu.com)“2016教师招聘专栏”,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并打印《潍坊高新区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现场交费时携带),初审结束后,通过潍坊高新区教育网站公布审核结果及交费时间、地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为40元,说课考务费为70元。
(三)资格审查
对进入说课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高新区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参加2015、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人员,提供笔试成绩证明)、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③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贴报名登记表下方);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难度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说课人选。
(二)说课。分学科组织进行,测试范围为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学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课程掌握程度和授课能力。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说课成绩高者优先。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说课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取消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 “潍坊高新区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定的工作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教育网(www.wfgxedu.com)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86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