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诸城市东鲁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急需,经诸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诸城市东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不限籍贯和生源地;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诸城市东鲁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已在诸城市任教的聘用制教师),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21日。
2.报名地点:诸城市东鲁学校办公室(诸城市东武街北段、北外环以南)。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考务费70元。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4.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应聘专业(岗位)。
(2)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聘用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相同专业(岗位)相应的另一方,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岗位)。报考取消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3)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9月22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教学素质和能力以及对教材的把握。说课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说课前考生备课30分钟,说课5分钟,说课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试讲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说课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说课成绩×修正系数(本专业全部考生说课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说课组全部考生说课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说课成绩设置最低分数,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定于9月23日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负。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公示聘用及有关待遇
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诸城教育信息网”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统一排序,组织依次选岗确认。成绩相同的,一并聘用。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第一个聘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两个聘期期满后,聘用制教师需再办理续聘的,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和聘用制教师考核情况,确定学校续聘人员和数量,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聘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制教师聘期内可以参加我市事业在编教师招聘考试。
聘用制教师工资按同等条件事业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核发(享受年度考核合格晋升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待遇、年终考核合格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标准的奖金、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等)。聘用制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部分不单独发放。按照诸城市当年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制教师由诸城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等工作。聘用制教师同事业在编教师一样参与学校考核奖惩、培训、交流,单独指标参与教师职称评聘。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人事代理。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工作由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cldbz.gov.cn)和“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zcjyxxw.edu.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5244431838。
附件:1.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诸城市东鲁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