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数量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共选聘4名一般工作人员。
二、报考范围
潍坊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在编在职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潍坊市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报考人员须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8月。
(四)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七)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2、报名地点: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楼516房间
3、报名材料
①从潍坊综合保税区官方网站(http://www.wfftz.com)下载并如实填写《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1份,并附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④由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区政治工作部与选聘单位审查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岗位,经选聘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选聘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岗位计划。
(三)考试与考察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的组织方式。考试的组织方式、考试时间将在潍坊综合保税区官方网站予以公示。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区政治工作部与选聘单位共同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三龄二历一身份”,以及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与公示
确定的初步选聘人员,研究同意后,在潍坊综合保税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初步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违反选聘规定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潍坊综合保税区政治工作部咨询电话:0536-2228060
潍坊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