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市县级纪委机关竞争选拔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根据《2016年潍坊市县级纪委机关竞争选拔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定于11月12日进行竞争选拔面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11月12日,时间1天。上午8:00开始,面试纪律审查类职位;下午13:30开始,面试综合类职位(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面试地点:潍坊市廉政教育中心(昌乐县宝通街669号,市委党校南门向西约80米然后向北行200米左右,面试人员车辆可停放在院内)2号楼。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试题统一命制。综合类职位主要测评面试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纪律审查类职位还要测评面试人员对纪律审查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每人面试时间共10分钟,思考、答题各5分钟。
三、面试程序
1、面试人员于面试开始前60分钟凭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到指定区域就坐。工作人员向参加面试人员宣读面试考场纪律及考生守则,并组织抽签,先由各职位笔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作为代表抽取县市区的面试顺序,再由面试考生抽取自己的面试顺序号。
2、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由引领员引领至思考室进行准备。试题反放在思考室思考席上,计时员宣布开始并计时后,面试人员方可打开试题,并在规定时间内思考。规定时间用完,计时员宣布停止思考,面试人员将试题放回原处,由引导员引领考生至相应面试室进行答题(可携带草稿纸)。
3、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报抽签序号后到考生席等待,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考生直接答题,规定时间用完,考生停止答题(草稿纸留下),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
4、面试人员退场后,由引领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四、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2、面试人员必须于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并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待其他人员抽签结束后,抽取剩余签号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通讯工具的,需提前关机装入自己携带的信封内,并做好标注放在指定位置。凡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携带通讯工具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为面试人员思考、答题时间。
5、面试人员进入思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的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7、请合理安排好路线,按时达到考点。
咨询电话:0536-8789509。
附件:1、2016年潍坊市县级纪委机关竞争选拔工作人员面试分组表
2、2016年潍坊市县级纪委机关竞争选拔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潍坊市纪委机关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