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务员考试
2017年潍坊临朐县招聘委派会计4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7-07-06 来源: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委派会计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委派会计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会计工作;
3.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4.熟悉国家财政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会计业务技能;
5.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财政、审计、金融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5年(2012年7月1日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须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 日—13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县城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放宽年龄条件人员须提供)、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朐县公开招聘委派会计报名登记表》(请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准确填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原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证明及履行期间的正式劳动合同。
同意应聘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时间、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时间等。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包括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中级经济法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qxrsj.gov.cn/,下同)上公开发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思考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财政局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朐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97032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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