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科学发展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科学发展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潍坊市科学发展研究院为潍坊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规格,全额财政拨款。主要职责是:围绕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承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加强与国内外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的交流与合作;收集国内外改革发展战略研究的新成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研究工作。
研究院设1个办公室;6个直属研究所:潍坊市综合发展战略研究所、潍坊市产业发展及海洋经济研究所、潍坊市城市改革发展研究所、潍坊市农村改革发展研究所、潍坊市民生及社会事业研究所、潍坊市社会管理改革研究所。
二、拟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本次拟招聘3名研究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社会学类博士学位。
2.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经济学学习或研究经历。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社会学类学习或研究经历。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在2017年10月9日至20日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的详细简历一份;研究经历或发表文章证明;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励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可在面试后2天内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人才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资格。
2.面试。面试由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面试小组,采用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首先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经审查确认的资料信息与岗位匹配度给出基本分数,然后根据面谈交流表现给出面试分数。按基本分数、面试分数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应聘总成绩。如报名并符合条件人数少于等于5人,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考察与体检。根据应聘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与聘用。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5年内不得调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办理事业编制正式人事工作关系。
2.按照《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潍发〔2015〕15号)落实人才相关待遇政策。
五、其他
报名地点:潍坊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
咨询电话:0536-8097781
联系人:王伟
潍坊市科学发展研究院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