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潍坊市国资委选调专职监事的公告
参照《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潍组通字〔2012〕24号),根据市国资委专职监事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现将选调专职监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专职监事3人,其中正科级不超过1人,副科级不超过2人。(注:选调考试不区分职位,若综合成绩前3名中正科级人员超过1人,则只确定第1人进行考察,并按成绩依次顺延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前3名中副科级人员超过2人,则只确定前2人进行考察,并按成绩依次顺延确定考察对象。)
二、选调范围
市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管理岗应为管理七级以下)。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经济、财务、会计、财政、金融、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知识)或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5.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未经主管部门(单位)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潍坊市阳光大厦22楼西区,电话:8090030,8095938,8095941。
3.报名材料
①从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frsks.com)和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weifang.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电子版);附电子版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大小不超过20KB。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④现任科级职务人员需提供审核盖章的担任科级职务时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⑤单位党组织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不提供)。
⑥《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现场填写,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超过3:1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确定选调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不足3:1的,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选调考察人选。
地点: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2楼西区30号
(三)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只进行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笔试时间定于9月9日,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9月7日8:30至9月8日17:00到阳光大厦22楼西区30号坐席领取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定于9月1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则直接进行面试。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市国资委负责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以及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初步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点击下载>>>
2017年8月23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山东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