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寿光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3年7月,是潍坊市北部地区区域医疗中心,潍坊医学院非隶属附属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寿光市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急诊急救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促进医院更好发展,现将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人员应在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七)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和《寿光市人民医院东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网络报名:从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bm.shouguang.gov.cn/sgrsj)下载并如实填写《寿光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gk5252345@163.com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止。
2、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须经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方可有效。也可现场直接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25-29日。
现场确认地点:寿光市人民医院东城医院门诊大厅一楼东。(圣城东街与永乐路交叉路口)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寿光市人民医院东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承诺书》(报名表、承诺书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3)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出具介绍信暂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高学历毕业生如果符合低学历岗位专业等条件可以报考低学历岗位。每个报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可适当放宽。
(5)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二) 资格审查
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 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可适当放宽。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侧重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参照事业单位同类性质人员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缴纳企业保险。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整个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536-5252345、13963665073
寿光市人民医院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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