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法院招聘执行辅助人员和法警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由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行辅助人员和法警,派遣到安丘市法院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1、执行辅助人员22名,男性17名,女性5名。
2、法警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报考执行辅助人员岗位需中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或计算机专业,具备与职业相适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电脑操作技能,具有相应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报考法警岗位需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需具备从事司法警察的专业技能和体能。
(三)户籍地为安丘市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报考法警职位的,部队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在部队、警校进行过类似特警方面的技能训练、成绩优秀并有有关证明的,适当放宽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正被立案审查或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的;
4、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从事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职业的;
5、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自6月1日14:00起至6月5日18:00止,过期报名不予受理。报考人员从本文附件或安丘市人民法院网(http://wfaqfy.sdcourt.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安丘市法院招聘执行辅助人员和法警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上必须粘贴电子版照片),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aqsfyzp@163.com进行报名,邮件需以“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6月8日公布于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丘市人民法院网。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丘市南苑路527号,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院内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三)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和法律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名单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丘市人民法院网公布。
2、技能测试。执行辅助人员技能测试主要进行计算机听打速度及准确率的测试,每分钟60个字以上。法警技能测试包括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占技能总成绩40%);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占技能总成绩30%);立定跳远(占技能总成绩30%)。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计算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成绩并列者,依次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丘市人民法院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丘市南苑路527号,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安丘市法院招聘执行辅助人员和法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以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证件。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建立(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考生,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计算出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由面试人员按照应试者的综合表现情况现场打分,按照平均分计算其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依次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于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丘市人民法院网。
体检人员需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经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丘市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结束后无其他问题,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最终聘用名单公布于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丘市人民法院网。
(六)聘用和待遇
1、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安丘市法院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73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安丘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3、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查询方式:
安丘市人民法院网(http://wfaqfy.sdcourt.gov.cn/)
安丘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qiu.gov.cn/)
安丘市人民法院公众号(微信号:sdaqfy)
咨询电话:0536-4221295 4261411 4215353
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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