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开招考聘用职员公告
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力量,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职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考聘用职员7名,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19年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开招考聘用职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4.形象气质佳,沟通表达能力强;
5.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处分期间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现场报名及初审:
时间:2019年3月11日—3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潍坊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潍坊市健康东街与高新二路交叉口南500米路东)一楼大厅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2019年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开招考聘用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截图打印件(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点击零散学历查询);2009年8月之后取得的学位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截图打印件(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点击非会员单位查询)。
2.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原则上应由报考人员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直至取消招聘岗位。经审查因不具备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并向应聘人员宣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环节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的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员,并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人力资源公司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所有人员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潍坊综合保税区聘用职员待遇。
五、其他事宜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站(http://wfftz.weifang.gov.cn/)“最新公告”栏发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 0536-2118895
各岗位咨询电话:0536-2228069(区财政局)
0536-2118030(区公安分局)
13953606116(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1.2019年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开招考聘用职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19年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公开招考聘用职员报名登记表.doc
潍坊综合保税区政治工作部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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