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朐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为临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海浮山医院4家县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的部分专业仅限具有临朐县常住户口(含临朐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人员报考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
4.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已聘用为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人事代理、控制总量内人员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8:30-5月23日18: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22日11:00-5月24日12:00。
将于5月22日9:00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情况。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 http://www.linqu.gov.cn/ 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已聘用为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人事代理、控制总量内人员,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须于2019年5月 21日-23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临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携带相关材料(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非应届专科学历人员提供户口簿等)参加现场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不能报考相关岗位。
2.初审。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已在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就业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9年5月22日12:00-5月24日17:00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下载打印《临朐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妥善保存,参加面试时使用)。
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按核减聘用计划数与原计划招聘数的比例相应核减各公立医院的招聘计划(尾数采用去尾法)。对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人才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9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11:00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未打印《临朐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请一并打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6月25日8:30—6月27日18:00。
资格审查地点: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三楼(县城黄龙路645号,龙泉中学对面)。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临朐县卫生健康局提交《临朐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大学专科学历人员须出具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西医、中医、综合三类分别命题。西医类(A)考试内容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及常用卫生法律法规;中医类(B)考试内容包括中医基础、中药学、方剂学及常用卫生法律法规。综合类(C)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将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时间:2019年 6月15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临朐县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 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为进一步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对今年招聘人数较多、由两个面试室同时面试的岗位,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修正系数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精神,自2016年起,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招聘结果实行备案制。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临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6-3169630 0536-3180226
附件2、《2019年度临朐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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