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公开招聘委派会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委派会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会计工作;
3.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4.熟悉国家财政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会计业务技能;
5.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财务管理经验;
6.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财政、审计、金融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3年(2016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
7.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参与邪教组织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缴费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县城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
3.报名办法: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或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临朐县公开招聘委派会计报名登记表》。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证明及履行期间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同意应聘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时间、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时间等。
4. 缴费:应聘人员通过材料初审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招聘计划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数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 。
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到县人社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 (http://www.linqu.gov.cn,下同)上公开发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http://www.linqu.gov.cn)”上公开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财政局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临朐县公开招聘委派会计报名登记表》请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 (http://www.linqu.gov.cn)下载。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朐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6-3097032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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