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类)简章
根据我县部分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目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证面试人员也可报名,但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户籍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是否相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不能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已聘用为临朐县事业编制、控制总量工作人员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2日11:00-7月15日12:00
将于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情况。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报名网站: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http://www.linqu.gov.cn/);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1年临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教师类)”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11:00-7月15日12:00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2日11:00-7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到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临朐县城新华路4725号劳动大厦707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1年7月28日9:00—7月31日9:30前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2021年临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类)报名登记表》。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面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021年临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类)报名登记表》各1份(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1份;
2.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附件5,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本项)。
(三)面试缴费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其中,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100分)。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同一岗位面试人选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专业技能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所在考官组当日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作为该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临朐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临朐政务网”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
(三)所有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符合服务年限3年及以上等条件的,享受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七、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临朐政务网”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教师类)0536-3212027(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1.2021年临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计划表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