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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2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1-05-28      来源:山东省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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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曾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6月5日之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岗位、数量和其他具体条件,见《2021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幼儿园教师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5日9:00—6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5日11:00—6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5日11:00—6月11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whnh.gov.cn/)“公告公示”栏。

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1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招考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0631-8963785。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报名初审。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5日11:00—6月9日16:00。招考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日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6月9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日之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nhxqggfwj@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8963785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参加统一笔试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1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取消或核减的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可追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考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应聘须知》)。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更改,请及时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幼儿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知识。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确定的进入面试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详见《岗位计划表》。末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名额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南海新区管委网站(http://www.whnh.gov.cn/)公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按照报考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其中,音乐、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音乐、幼儿园教师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结束后,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考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考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设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和《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631-8963785。请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2021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1).xls

附件2:2021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附件4: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

附件5: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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