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荣成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以2023年5月15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5月15日之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荣成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医院编外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招聘岗位
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所属公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3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专栏或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咨询电话0631-7561134。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荣成市卫生健康局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研究确定后,在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3年5月17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5月1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并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5月1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编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荣成市卫生健康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专栏或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及考察体检
(一)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均为初级岗位,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医疗类、药学类、中医类和护理类,各考一科,总分100分。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医疗类、药学类、中医类、护理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类试题使用2023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试题。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与2023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同时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主考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计划较多的岗位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0-13人的岗位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同时报名参加2023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一类别笔试内容的人员,笔试成绩对报考本次招聘考试具有同等效力。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专栏或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备查)。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公立医院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程序聘用后,身份为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由公立医院管理使用,薪资待遇由各公立医院自主决定。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时了解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1—7561134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3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市直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