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招聘辅警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根据我市实际,将定向招聘高速公路辅警(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6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高中、中专(或相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
5、符合条件的公安院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复员军人、将优先招用。
二、招聘数量
定向招聘男辅警32名。其中,烟台高速支队市区大队5名,栖霞大队、莱州大队、海阳大队各8名,龙口大队3名。
三、相关待遇
辅警被录用后与烟台东大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烟台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从事交通管理辅警工作,每月工资为2150元(以后每年根据烟台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比例定期增长),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里统一扣除),统一配发服装,享受带薪年休假,定期参加体检。工资及保险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审、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 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市区大队报名地点为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6号,台湾村小区东200米路南),联系人王玮,联系电话0535-3381017、0535-3381091。
栖霞大队报名地点为栖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栖霞市802省道北400公里+100米处),联系人李志文,联系电话0535-5505110、18660062935;
龙口大队报名地点为龙口市公安局303房间(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联系人宋春波,联系电话0535-8788930、18660067229;
莱州大队报名地点为莱州市公安局政工室(莱州市光州西街1600号),联系人王建郦,联系电话0535-2289232、13863887626;
海阳大队报名地点为海阳市公安局东村派出所,联系人刘爱东,联系电话18660075836。
栖霞大队、龙口大队、莱州大队、海阳大队报名人员,除当地报名地点外,也可以直接前往市区大队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本单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身高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可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如果最终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收数2倍以上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报考人数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收名额。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烟台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为3月1日上午8:30——11:00,地点为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烟台市观海路125号,鹿鸣小区南侧)。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试用笔等物品。笔试成绩在3月1日中午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3+3结构化面试模式,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分别为3分钟。
面试为3月1日下午13:30-17:00,地点为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烟台市观海路125号,鹿鸣小区南侧)。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3、体能素质测评
面试结束后,结合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1:1.5比例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
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2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着运动鞋、运动服。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素质测评达标人员将进入体检范围。
(三)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递增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为3月3日上午7:00,集合地点为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6号)。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其本人和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政审时间为3月7日至3月9日,考生须在3月12日前将政审材料邮寄至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6号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拟招聘为高速公路辅警的,由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3381017、3381091;6921136
本次报名结果及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通知请查询:
烟台就业网:http://www.ytld.gov.cn
烟台高速交警公众微信号:烟台高速交警
附件:高速支队2016年招聘辅警简章(最终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