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烟台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7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2017年烟台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补充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进行资格审查的单位为报考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各县市区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地址、乘车路线和联系电话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二)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
3.在职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所有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均需提供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遗失的,可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重新打印。
(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招募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附件:
烟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