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19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2019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取消面试资格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11月15日(周五),
上午8:30—12:00和下午13:30—17:00。
地点: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沂源县城新城路东段电力大厦对过)。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11月16日(周六)上午10: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公布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资格审查工作,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时间:2019年11月18日(周一),
上午8:30—11:00。
地点: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沂源县城新城路东段电力大厦对过)。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11月18日(周一)下午17: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笔试准考证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3、自备照片袋,装入与报名表同版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4、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一份(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一份。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学位信息已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尚未通过审核、无法查询的,可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最新学位证书上网进度情况截图。
(3)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原版成绩单为外文的,还需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一份(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4)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5、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户口簿及与专业、学历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一份(登陆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jxzs.mohrss.gov.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因学校未将信息录入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导致无法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到有关信息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对于学历情况及未录入信息情况的书面说明。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7、应聘定向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户口簿、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处分材料及档案考核材料,具体包括:
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交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立功喜报。
获优秀士兵奖励的,须提交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喜报。
因战因公被评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须提交残疾军人证。
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需提交师以上机关对边远艰苦地区类别及级别、服役地、服役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
(2)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交共青团山东省委出具的考核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服务期满的,也可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期满证明。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招聘公告附件5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应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9、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其中在淄博市缴纳社保人员可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服务>个人服务网上大厅”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证明,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机、“温暖淄博人社”APP查询打印,无法打印的请联系当地区县社保部门出具。招聘单位可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电子证明查验服务平台”对网上打印社保缴费证明进行查验。
(2)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聘用手续之一。
(4)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手续。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10、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应聘非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交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提供。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要求提供弃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是: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准考证号、放弃原因、电话、本人签名、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交至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或发送传真(传真号:0533-3241046)。
(三)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否则视为弃权。
(四)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登陆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查询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3221430
附件:2019年淄博市沂源县公开招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