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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2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4-04-07      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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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公告
 
  为促进我区域内教体事业发展,充实体育教练队伍,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面向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为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在定向招聘名单范围内,输送区县为现淄博市张店区的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技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时限要求: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4年4月12日及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4年4月12日。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所有环节由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地址: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101房间(和平路19号)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08:30-11:30、13:30-16:00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获奖情况及赛事成绩,须填写本人获得过的省级以上赛事成绩及荣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面试使用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注明的专业与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或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毕业院校提供专业证明材料、考试成绩单等),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各类比赛奖项、成绩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取消计划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1:1)的岗位,计划取消并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公布。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信息。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公布。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事业单位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签订合同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选择所属学校。
 
  四、咨询、监督及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网址: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0533-2861659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0533-2869835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533-3148986
 
  附件: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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