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峄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峄城区中医院发展的整体定位和现实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紧密结合医院对医疗专业人才的需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化程序,严密组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5人,具体情况见《2016年峄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历、专业、职称、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2016年7月21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需同时缴纳报名面试考试费70元/人,并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5张。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专业测试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在人社、编办、纪检、卫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区卫计局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社部门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符合聘用条件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
附: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