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规定,现将2020年山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6人,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岗A(播音主持)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九)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20年7月20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或本人2020年7月20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暂未迁入我区,但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十)“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十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复审和缴费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及幸福新山亭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2020年7月24日下午16:00。在规定报名时间之外提交的报名信息邮件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20年山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岗位要求的证件及资料扫描成pdf格式(PDF文件名称与邮件名称要一致),打包发送至邮箱:18263215899@139.com(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报考岗位+毕业学校+姓名+手机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山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请上传正反面);
(3)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报到证》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承诺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6)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2张不同的生活照(电子版)。报考电视编导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山亭生源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符合要求并齐全,若因报名材料缺少,影响报名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山亭区融媒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5.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初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承诺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报考电视编导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山亭生源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7)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本人未经处理的播音原音或主持录像DVD光盘一张、2张不同的生活照。
(8)有本人签字的《2020年山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上证件(1)至(5)项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初试时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初试人员应缴纳初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进行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7月24日16:00 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18263215899@139.com,并拨打0632-802808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为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通过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由山亭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初试
1、播音主持: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指定稿件的播音、采访、现场解说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
2、电视编导:在规定时间、地点内进行现场拍摄采访,写出稿件,编辑出相关画面,成为一段新闻成片,满分100分。
3、摄影编导: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完成一篇新闻的拍摄,编辑相关画面,制作成片,满分100分。
4、音乐编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音乐编导、舞台策划等工作任务,满分100分。
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复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人员应缴纳复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复试结束后统一向复试人员宣布。
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山亭区融媒体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山亭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28089,监督电话:0632-8823504
附件1、2020年山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0年山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山亭区委宣传部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亭区融媒体中心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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