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为推动枣庄市台儿庄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台儿庄区实际,在优选引进第一批青年人才的基础上,决定继续面向国内高校毕业生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就优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优选数量和范围
本次优选青年人才26名左右,优选范围为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见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岗位名额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进行增减。具体岗位如下:
优选岗位 |
优选名额 |
优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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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优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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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A |
10 |
研究生 |
硕士 及以上 |
硕士研究生需符合台儿庄区2020年青年人才优选硕士研究生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
综合管理B |
16 |
本 科 |
学士 |
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不限专业;毕业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需为一流学科专业(见附件1)。 |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2020年8月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枣庄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优选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优选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优选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优选引进范围;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9:00—9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5日9:00—9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
1.电脑端:登录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台儿庄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2.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9月5日9:00—9月12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确认和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面试
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较多,可增加初试环节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台儿庄区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合格人选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台儿庄区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的、体检合格后放弃优选机会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引进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程序进行递补、公示。
对通过考察、未被引进录用的人选,采取“双向选择”原则,择优推荐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国企聘用)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国企聘用)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与台儿庄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工作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按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
(三)挂职锻炼。试用期内安排到区直部门或重大项目一线锻炼。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聘用到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四)后续管理。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对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青年人才,可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优先落实七级管理岗、八级管理岗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
(二)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优选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台儿庄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
(三)配偶安置。优选引进人才需要安置配偶的,如配偶已取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的,协调解决随迁配偶工作。
(四)子女就学。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台儿庄区委组织部、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台儿庄区委组织部:0632-6611050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6618359
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目录
附件2.台儿庄区2020年青年人才优选专业分类目录
中共台儿庄区委组织部
中共台儿庄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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