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区2020年度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枣人社字〔2020〕39号)及公益性岗位有关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1、招聘范围限市中区户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城乡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家庭中,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2、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20个,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15个、档案管理协理员5个。
二、招聘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学专科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枣庄市市中区户籍(2020年10月12日前具有市中区户籍)或枣庄市市中区生源(参加高考时为市中区户籍);
5、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诚信承诺书、《就业创业证》。
四、招聘流程
1、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常住地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镇(街)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村)进行公示(3天)。
2、公示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并加盖镇街、社区公章,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诚信承诺书、《就业创业证》和《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用人单位采取面试、走访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并对拟招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人选,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招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区属公共服务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申请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招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有关规定可以继续聘用,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632-8076987
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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