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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公务员考试
2020年枣庄山亭区山城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20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0-11-13      来源: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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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山亭区山城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7〕39号)、《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关于印发<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民字〔2019〕15号)、《关于印发<山亭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山民字〔2019〕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0年山亭区山城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山亭区户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序号

招录

单位

岗位

名称

招录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要求

面试

比例

1

山城街道所属社区

普通管理岗

20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专业

1:3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11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11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http://www.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2小时内为待审核期,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信息提交,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 11月27日16:00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11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视为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招录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1月25日(9:00-11:30;14: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tqmzj@163.com,并拨打电话0632-8020556进行确认。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减免政策。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录人数,开考比例1:3。


  (四)资格审查


  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应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常识、社区建设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山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实时关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招录人员中,根据报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招录人员现场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招录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具有中级、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证书等顺序确定人选。如再无法确定人选,另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山亭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通知书》,凭《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不再留用。


  七、薪酬待遇


  根据《山亭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按街道新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工资0.8倍左右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技术补贴等组成,缴纳五险一金。


  八、管理服务


  录用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录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山城街道负责录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党团关系转至山城街道所在社区。


  九、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山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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