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组建于2009年,2013年立项为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学校,2016年8月通过省教育厅验收、复查。学校现开设“机械制造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会计电算化、护理”等17个中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700余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拟面向社会招聘24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tzzjzx.com/)、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zkjxy.com/)、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j/)、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报名信息简表》(附件5),并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dtzzjzx@126.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
3.报名材料:
(1)《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信息简表》;
(2)身份证扫描件(请上传正反面);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2021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7)专业教师岗位以本科学历报名的,需提交三年及以上与申报岗位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不能替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及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5.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人员于面试前到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1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6)专业教师岗位以本科学历报名的,需提交三年及以上与申报岗位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7)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8)有本人签字的《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9)有本人签字的《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证件(1)至(6)项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及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等;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及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录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及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
邮箱:sdtzzjzx@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632-5632700
附件1: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