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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公务员考试
枣庄市市中区引进域外机关事业人员通知(教育类)
http://www.sdgwy.org       2021-03-29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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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关于引进域外机关事业人员(教育类)的通知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畅通域外在编在岗人员回流渠道,鼓励引导广大优秀教师来市中区施展才华、共谋发展,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教育类)引进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教育类)引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范围为市中区域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备案)在岗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中区籍(是指公安户籍管理机构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为市中区辖区内)的教师;

(二)市中区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三)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引进数量为区直普通中小学教师40名,镇街普通中小学教师20名,职业中专教师、实验幼儿园教师各5名。具体岗位详见《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引进岗位需求表(教育类)》(附件1)。根据报名、审核、考察和体检等实际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须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教育系统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其中,2007年以后进入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取得编制。

(二)年龄、学历要求如下:

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现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1年 3月27日)。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由省政府颁发)、省级以上教学能手(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由省政府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颁发)、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设区的市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放宽到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进入学校应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度考核不存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五)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在市中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未经具有用人主管权限单位审核同意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人员。

3、原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原则

(一)编制岗位空额原则。引进人员拟安置单位,应确保有编制岗位空缺,防止出现超编无岗进人情况。

(二)对口安置原则。按拟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排到区直、镇街对口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落实,按我区现行政策执行。调入备案制管理单位的,不再保留事业编制。

(三)职能相近安置原则。根据拟引进人员工作单位职能和性质,坚持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四)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不再考虑原有的行政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引进申请表(教育类)》(附件2),并取得现工作地的人社、编制、教育等部门的同意,且在《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引进申请表(教育类)》上加盖章公章并签署意见,否则,不接受报名,不予资格审查。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纪情况鉴定意见;②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③身份证(正反面);④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⑤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网的网页查询截图);⑥无犯罪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⑦个人征信证明;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引进范围中(二)(三)情形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③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本人签字、按红手印,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zszjszk@zz.shandong.cn,邮件名称统一为“xx(姓名)+手机号码+岗位名称”。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资格审查。市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编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电话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确定引进安置。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结合具体情况,同一岗位审查通过人员较多时,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原则上予以对口安置。

(四)考察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对拟引进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考察合格者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五)手续办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结合拟引进人员的情况、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岗位和编制空缺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人员安置初步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为其办理引进审批手续,由区委编办办理入编(备案)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引进审批表(教育类)》(见附件3)等相关纸质材料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示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在人员引进期间,请报名人员时刻关注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关注信息不及时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五、政策咨询

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0632-3320938

未尽事宜,由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附件1: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引进岗位需求表(教育类).doc

附件2: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引进申请表(教育类).doc

附件3: 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引进审批表(教育类).doc

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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