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城区2021年度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就业困难人员人群就业工作,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9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53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6名就业困难人员充实到区属公共服务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1、招聘范围限薛城区户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长期失业者。
2、本次招聘公共就业岗位共16个,分别为:薛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协理员岗位10个,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协理员岗位4个,薛城区临城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协理员2个。
二、招聘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 5月13日至2021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薛城区珠江路人社局二楼202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进行现场报名。
四、招聘流程
1、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常住地镇(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镇(街)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村)进行公示(3天)。
2、公示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并加盖镇(街)、社区(村居)公章,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和《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用人单位采取面试、走访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并对拟招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人选,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招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区属公共服务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手续由用人单位申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办理。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招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有关规定可以继续聘用,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632-4498001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