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改进和提高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教育教学发展与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发〔2020〕1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枣庄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研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高中政治、高中数学、高中历史、学前教育学科教研员各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教育教学教研上取得优异成绩。
5.职业道德良好。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群众威信高,身心健康;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二)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一级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197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岗位相一致。
3.具有6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一线高中政治、高中数学、高中历史教师近三年须一直承担本学科高中教学任务,工作以来具有两届(含)以上任教毕业班经历。政治、数学、历史学科教研员目前承担的相应学科工作须为中学段教研工作,且有两年及以上教研工作经历。一线学前教育教师近三年须一直承担教学工作;学前教育教研员目前承担学前教育教研工作,且具有两年及以上教研工作经历。
4.在教育教学教研上取得优异成绩。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优质课类(现场授课)一等奖等教学竞赛奖项。(至少具备一项,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四)应聘人员“三龄两历”等,以干部档案中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教研员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8月2日。
3.报名材料按下列①~⑧顺序分类别排序,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版文件(A4纸张大小);“附件2”和“应聘自荐书”须分别单独提供word版1份。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zjkyzhk@163.com,文件压缩包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如:“高中政治王××”;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0M。
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枣庄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②《诚信承诺书》(附件3);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④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⑤荣誉及获奖证书等;⑥参与过命题的佐证材料;⑦其他能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优异成绩的相关材料;⑧应聘自荐书1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正文格式要求为小四号仿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3日—8月5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枣庄市教育局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确认,材料原件于考试后返还,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确认时,同时提交《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枣庄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面试为专业素养及水平测试。测试方式:采取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20分钟。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后现场公布。
2.笔试
笔试为教研专业能力测试,测试时间:10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枣庄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证书,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测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处理。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aozhuang.gov.cn)、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以关注。
3.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确定。报名咨询电话:0632-8688327,0632-8688288
监督、投诉电话:0632-3226807
枣庄市教育局通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邮编:277800。
附件1:2021年枣庄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研员岗汇总表.xlsx
枣庄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