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务员考试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5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3-07-12 来源: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台儿庄区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④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⑤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⑥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⑦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⑧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⑨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⑩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17:00止。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报名登记表及附件照片请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tezqlwhzzx@163.com,逾期报名无效。
1、报名人员需要填写《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内容需填写完整,并在表格中正确的位置及邮件附件上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不上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登记表请从公告上的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和照片文件名需保存为“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17:00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微信“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公众号公布审核结果。
3、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缴费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00,本人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4、领取准考证地点: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劳务合作中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1)法官助理笔试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占30%,法律基础知识占40%,民事一审判决书撰写占30%,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2)财务会计岗位笔试考察财务会计相关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有两人及以上分数相同,按邮箱报名审核通过回复时间先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台儿庄政府门户网站和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由本人签名,留存原件一份;
(3)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并打印,留存打印件原件;
(6)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纪录证明,留存原件;
(7)报考岗位2需提供“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证明一份。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并缴费)提供以上材料,未提交材料视为弃权,复审未通过者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面试,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三)面试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比例1:3。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以根据报名人数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者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邮箱报名审核通过回复时间先后确定)。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人员由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和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电话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人员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提出聘用意见,与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
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
本次招考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工资构成:枣庄市台儿庄区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岗位工资(人均约1500元/月)+工龄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日内提供工作餐(费用自理),不提供住宿。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除委托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之外,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接听招聘单位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0632-6639106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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