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点归纳
(一)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与特点
(二)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及其法律依据
(三)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的职责
(四)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公益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
(五)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
1.治安警察的职责
2.户籍警察的职责
3.刑事警察的职责
4.交通警察的职责
5.外事警察的职责
6.巡逻警察的职责
7.督察警察的职责
8.边防警察的职责
9.消防警察的职责
二、考点解读
(一)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与特点
1.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理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所谓“责任义务”,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做的,应该做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该依法履行责任义务,承担应当承担的职务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未尽到法律责任义务的,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要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引起行政诉讼。
2.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是法律性、有限性、责任性
公安机关职责的法律性是指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由国家法律和法规所确定的;公安机关职责的有限性是指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有范围的,超过范围,就是越权;公安机关职责的责任性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如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将受到纪律乃至法律的追究。
(二)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及其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必须依法履行下列十四项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机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以上14项职责是是针对人民警察整体而言的。至于人民警察个人,由于警种不同和具体分工的岗位不同,他们的具体职责也各不相同。
第20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法律规定的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的职责
《人民警察法》第19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责。”
它一方面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到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时,也必须履行职责,不得借口不在工作时间而逃避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确认了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对紧急情形履行职责的合法性。
(四)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公益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
《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救护、扶助、调解等公益方面的责任义务。要求“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五)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
1.治安警察的职责
治安警察,是指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治安案件;管理特种行业;查禁违禁物品;预防犯罪;了解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性事故;进行治安巡逻;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2.户籍警察的职责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有:执行户口管理制度,做好户籍管理人口统计工作。
3.刑事警察的职责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包括刑事侦查人员和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法医、化验员÷鉴定员、警犬训练员等。其主要职责有: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4.交通警察的职责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有: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5.外事警察的职责
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出管理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有:依照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我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人出境、居留、旅行进行管理;对我国公民和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发现和处理来华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外国人在我国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6.巡逻警察的职责
巡逻警察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有: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维护交通秩序;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事纠纷;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务等。
7.督察警察的职责
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是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治安、交通、户政、出人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以及其他情况。
8.边防警察的职责
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边防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其主要职责有:在陆地边防线和近海海域进行军事巡逻和警戒;在边岸和民航机场进行边防检查、安全检查;防止非法越境,防范、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破环活动,保障国家安全。
9.消防警察的职责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消防警察实行兵役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其主要职责有: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预防、警戒和扑灭火灾;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