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选调生职位的,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由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负责进行考察。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
2011年6月24日上午9:00
二、地点
新城综合楼主楼9楼西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职位与录用计划等额入围考生;
2、报考选调生职位与录用计划等额入围考生;
3、工作人员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
四、实施办法
职位选择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高分先选”原则,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职位和选调生职位的考生依次挑选该合并职位中所涉及到的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选择职位开始后,每一位考生选择职位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考生本人或考生委托人员确定所选职位后,要在《2011年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选择登记表》上进行签名确认,工作人员及纪检监督人员也要在登记表上相应栏目进行签名。选择职位结束后,进行公示,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其他要求
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市纪检监察部门对职位选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职位一经确认,立即生效,不允许更改。考生本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现场选择职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选,代选人须持考生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其选择职位。考生无故迟到或缺席,视作自动放弃职位选择权,最后剩余职位即为该考生职位。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