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审计署发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2009年和2010年,审计署分两次对北京、天津、山西等19个省市的2007年至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和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投资补助的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32个地级以上城市。
审计署的这个调查结果,让我们见识了廉租房建设的“黑洞”:22个城市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达标,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政策在执行中出现偏差,2132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获补助,1.32万户将租赁补贴变成“生活补贴”;一些地方配套设施不完善,南京等13城市出现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等问题;出现租金、物业费收取难等问题,天津等12个城市欠收租金和物业费238.05万元;一些地方存在套取、挪用保障资金等问题,1.5亿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挪用,34个项目套取补助资金6129万元。
今天的房子正在从生活问题演变成一个政治问题,“住有所居”正在成为低收入群体的一个“中国梦”。而为他们圆梦,则是一个负责任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府主导的廉租住房建设应运而生。实践中廉租房建设的每一步进展,都引发公众的热切关注,同时也是对政府实践民生理念的检阅。
遗憾的是,19个省市在交出看起来光鲜答卷——筹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由2007年的88.6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42.26亿元,增长6.25倍;保障总户数由69.03万户增加到246.93万户,增长2.58倍;至2009年底,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同时,还通过审计署的调查向公众捧出了一个叫人不堪的“黑洞”。
审计署的审计调查结果透露,截至2010年8月底,审计发现的挪用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5231.3万元已全部归还,利用虚假材料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问题均已通过调整项目或补办手续的方式整改完毕。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中。目前,已有1名副厅级和1名正处级干部被依法逮捕,同时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名正处级干部被行政撤职和留党察看2年;涉案的民营开发商1人被依法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看起来,挪用的资金已经归还,不合规的做法已经整改,触犯党纪国法的也受到了处理,“黑洞”似乎堵上了。
而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处理还不足以“以儆效尤”。追回挪用的资金,对问题整改过后,还必须有一个强力问责——这么大的“黑洞”涉及到的绝不仅仅是这么少的几个人,这样轻飘飘的处理将会对今后的廉租房建设带来很不利的影响。相关权力者就会心存这样的侥幸:挪用的资金归还就万事大吉,套取的资金通过项目调整就算作整改,而有关个人不用负任何责任,那么假如审计不出来,岂不是连整改都免了?这会给后来的民生工程建设开一个很不好的先例。
堵“黑洞”必须斩断“黑手”。斩断“黑手”的唯一办法,就是对那些够不上“双开”、够不上依法逮捕的相关涉事者打屁股,但要打得疼——这就是强力问责——降低他们的职务和级别,保留他们的公职,以观后效如何?也许只有这样,伸向民生的“黑手”才会有所顾忌。